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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出台8·28地产新政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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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三部门于10月21日联合印发“8·28”地产新政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堰成为首个落实该新政的三、四线城市。细则将8月28日前的项目分为存量、续建、在途、历史遗留四类:续建项目按原规定执行,但加设政府确保交付、加强资金监管两道门槛;在途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细则规定,8月28日后签订出让合同的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款须在30日内缴纳不低于50%,余款可延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付清且不计利息;规划住宅计容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可不配建幼儿园。 继续申请预售的项目,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报市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可按原预售政策申请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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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1. 公众号·券商中国
    十堰出台“8·28”地产新政细则:首个三、四线城市跟进,续建项目单列、在途项目优先现房销售

    10月21日,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8·28”地产新政实施细则,共六部分十九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堰成为首个落实该新政的三、四线城市。细则将8月28日前项目分为存量、续建、在途、历史遗留四类,续建项目按原规定执行并加设政府确保交付、加强资金监管两道门槛,在途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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