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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发布·· 2026-07-03

财政部等三部门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AI 导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第19号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公告实施前已取得及新取得上述类型车辆的纳税人,均按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征收车船税。财税〔2018〕74号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同时废止。

来源:财政部·政策发布 · szs.mo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