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通知·· 6 小时前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版同步废止
关于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1487号)
AI 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发改环资〔2026〕1487号),对《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发改基础〔2022〕481号)作出修订,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版同步废止。规范要求各地区规范核算流程、建立质量检查制度,推动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领域应用。国家将建立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统计制度和数据报送平台。
来源:国家发改委·通知 · nd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