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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提醒:离岸信托申报纳税过渡期10月22日截止

AI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10月19日发布离岸信托纳税申报提示提醒,按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给予的90日过渡期,纳税人须在10月22日前完成申报缴税,不加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的将按税收征管法处理并加收滞纳金,属偷逃税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2026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及存续期间收益按公告规定申报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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