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中国基金报· 闫军·· 6 天前同新闻
北京证监局发布证券基金网络营销八条要求,存量转接渠道合作需一年内整改
事关公募基金网络营销!又一地监管发声,八大要求明确
AI 导读
北京证监局面向辖区券商、投顾、公募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实施工作通知,明确八条要求,包括不得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含网络大V)合作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合作中坚持业务独立、技术安全、数据保密,不得允许平台介入投资者招揽、开户、交易指令、清算交收、基金销售等环节,支付费用不得与开户量、交易量、手续费、资金量等指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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