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01-30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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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此次修订将原第2号年度报告、第3号半年度报告、第4号季度报告三项准则整合修订并更名,目的是落实公募基金改革整体部署、加强行业透明度建设。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箱或通信地址向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反馈意见。
来源: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 · csrc.gov.cn